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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e支部党员积分赋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26 点击数:

各党支部:

  为加强支部建设,细化e支部平台建设工作,学院党委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e支部党员积分赋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e支部党员积分赋分办法(试行)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19年3月22日

 

附件: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e支部党员积分赋分办法(试行)

为加强党内政治建设,提高支部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激活基层组织活力,激励广大党员积极参加党建活动,参照省委组织部e支部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支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党员积分项目
1、学习教育;2、三会一课;3、主题党日; 4、组织生活会;5、缴纳党费;6、履职尽责;7、违纪违法;8、奖励荣誉。
二、积分赋分方法
1、学习教育,党员参加e支部网上学习,根据学习教育测试情况系统自动评分。
2、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满分100分,这三类活动党员因公事请假提供相应手续不扣分,因私请假一次扣10分,无故不出席该项不积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每季度赋分一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赋分一次。
3、缴纳党费,满分100分,未按时缴纳党费一次扣10分。每季度赋分一次。
4、履职尽责,满分100分,设置基础分85分,对于在学院重要工作及党建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党员每次加5分。每季度赋分一次。
5、违纪违法,满分100分,本年度未发生违纪违法的100分;发生违纪违法受到查处的为0分。每季度赋分一次。
6、奖励荣誉,中央级30分;省部级20分;市(州)级、校级10分;县(市、区)级、院(处)级5分。奖励荣誉分数逐项累加,不设上限。每年赋分一次。
三、工作要求
为党员赋分要把握公开公正、实事求是、突出激励的原则,赋分工作由支部书记负责,分数由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赋分工作讲求时效性,赋分要按时间要求及时完成。e支部党员积分结果每季度在支部内向党员公布,e支部积分结果作为年度评议党员和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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