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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2018年研究生复试阶段开展体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6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印发《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 号)文件的要求,考生体检工作须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考生体检分初检和复检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初检,初检合格考生无需参加复检。

2.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根据《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格检查表》(附件一,以下简称“体检表”)中的“诊断及结论”,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附件二),审查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是否拟录取。

3.体检须在复试前两个工作日进行,报考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和计算机技术专业的同学体检时间为328日或29日上午800-11:00报考图书馆学、情报学和图书情报专业的同学体检时间为330日或43日上午800-11:00

4. 体检单位为“东北师范大学医院”(简称“校医院”),地址是地铁动植物园站C出口处,人民大街5156号;联系电话:0431-85098581

5. 体检注意事项请参照《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注意事项》(附件三)。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8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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