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办法》和《东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实际情况,现将本单位2020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规则明确、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管理
1.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批各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
2.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教授委员会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开展相应考核工作。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和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方向)、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方向)、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图书馆学、情报学、图书情报等复试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招生人数 |
备注(硕士或直博生须注明) |
077500、078401、120501、120502、085400、045114、1255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技术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电子信息、现代教育技术、图书情报 |
40 |
硕士 |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为面试,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知识结构和外语水平等,知识范围涵盖本专业的所有专业课内容。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五、复试流程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方向)和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专业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材料收取审核 |
9月25日15:00-15: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复试 |
9月25日15:30-17: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方向)和电子信息(软件工程方向)专业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材料收取审核 |
9月27日9:00-9: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复试 |
9月27日9:30-10: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3. 图书馆学、情报学和图书情报专业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材料收取审核 |
9月27日13:00-13:3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复试 |
9月27日13:30-15:0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4. 教育技术学和现代教育技术专业
复试环节 |
时间 |
地点 |
材料收取审核 |
9月29日12:30-13:0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复试 |
9月29日13:00-15:00 |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401会议室 |
六、收取材料及要求
复试报到时需携带: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
(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明确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3)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1份。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国家英语四、六级、TOEFL、IELTS等。
(5)各类获奖证书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的清单和复印件。
七、本单位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电 话:0431-84536338
联系人:王红岩
2.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
举报电话:0431-84536338
举报邮箱:wanghy668@nenu.edu.cn
联 系 人:王红岩
八、其他
1. 2019年9月28日之前,申请者可登陆“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完成推免预报名。详情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20年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预通知》。
2. 2019年9月28日(含)之后,获得推免名额的申请者可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
3. 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者进行筛选,并通过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 我院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同意录取的申请者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被接收资格。
5. 在本细则第五条公布的复试时间之后报名的考生,在推免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学院会组织第二次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会通过电话和短信的形式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