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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作者: 时间:2023-05-25 点击数: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探索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着力打造德才兼备、勇于创新、适应新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海县简介

宁海位于浙东中部沿海、宁波最南部,县域面积1928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1693平方公里,宁波最大。宁海人文底蕴深远,建县至今1700多年,涌现出了天下读书种子方孝孺、左联五烈士柔石、国画大师潘天寿等一批历史名人。宁海生态环境优越,境内山、海、林、岛、泉、湖等生态资源集聚,全国“两山”发展百强县五次发榜均列第二,是浙江实现国家级生态环境创建“大满贯”的2个区(县、市)之一。近年来,宁海坚持革新争优、团结奋进,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近五年GDP连跨4个百亿关口,2022年达到900.7亿元,保持全省33个县中的第1位,在浙江90个区(县、市)中位列第30位;GDP增速4.3%,分别快于全省、全市1.2和0.8个百分点。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工业百强县市均进位至第47位,获评浙江首个国家级制种大县(水稻),创成全国科普示范县,夺得省一星平安金鼎。

二、选聘范围

选聘范围为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以上有关2023年毕业生的招考条件,适用于2021年、2022年毕业生。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选聘岗位

选聘人数

选聘专业

其他

资格条件

1

数字经济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二级学科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

“双碳”

3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生态学、环境科学与新能源技术、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生态工程与技术、生物能源与生物材料、生物质化学与技术、生物质能源科学与技术、生物质能源与材料、资源环境与循环经济、能源机械装备及其自动化、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专业

3

新能源

3

风能和太阳能系统及工程、可再生能源科学与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可再生能源与清洁能源、太阳能技术与工程、光伏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能源工程及电站动力系统、洁净能源科学、新能源材料、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动力二级学科专业

4

城市发展

3

应用经济学、建筑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城市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工程财务与造价管理二级学科专业

5

乡村振兴

3

农林经济管理、海洋科学、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专业,农艺与种业、种子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技术、城乡发展与规划二级学科专业

6

社会治理

2

法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消防技术及工程、消防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7

综合管理

2

专业不限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4年5月2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23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内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相应年度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相应年度12月31日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相应年度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选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4.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系统报名和资格审核、现场资格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系统报名和资格审核

1.系统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时至5月26日16时。

报考人员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3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选聘公告并进入报名,然后按提示录入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请符合选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详细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26日9时至5月28日16时。

选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核不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时至5月29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请及时关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或接听电话、查收短信。

(二)考试

1.面谈

根据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和区域分布情况,统一集中或分组分区域组织面谈,采用现场或视频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址和方式另行通知。

面谈主要了解、考察报考人员的受教育情况、特长荣誉、个性特征、谈吐礼仪、社会实践、工作愿景和岗位匹配等综合情况,按招考计划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面试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 分,合格分为75分,成绩不合格者淘汰。在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比例确定综合素质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综合素质测试对象放弃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在综合素质测试前一天20:00以后提出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 分。测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考生参考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务必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产生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在面试前进行,面试对象携带相关材料到“2023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场资格确认”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通过者进入面试,发放考试通知,具体时间和地址另行通知。

参加选聘学生需要携带的确认材料有:《2023年宁海县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表》、二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现在读学生证和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证明材料(如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获得的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取得的资格证书或学习成绩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还需提供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就读证明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入围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在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或因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聘录用人员,在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办理选聘录用手续。

拟选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选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选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海县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拟选聘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故造成选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六、选聘相关政策

1.对于签订就业协议并承诺不放弃的人员提供毕业前来宁海县实习的岗位,并给予实习补贴。

2.选聘录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6个月),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

3.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个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聘用。

4.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副职经济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正科(局)级事业单位中层正职经济待遇;在聘用期间考核优秀的,按照相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5.选聘录用人员符合宁海县人才安居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9971560   59971561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59972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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